聚焦新业态劳动权益保障,助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浦茂所律师应甘泉路街道总工会邀请开展专题法律讲座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在近年来快速壮大,现已成为维系城市运转、畅通经济循环的重要力量。然而,该群体所面对的平台“去劳动关系化”用工导致的社保缺位、算法管理下的职业风险、相关争议处理机制滞后等新问题,对数字经济时代中的传统劳动保障体系构成挑战。
近日,上海市普陀区甘泉路街道总工会为积极回应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现实需求、提升平台企业合规用工意识,特邀上海浦茂律师事务所胡今阳律师,面向街道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及平台企业负责人,开展了一场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为主题的专题法律讲座,围绕新就业形态的法律分类、权益保障政策、职业伤害保障机制及典型司法案例四大板块进行系统梳理和解读,助力构建更加规范、公平、可持续的新业态劳动生态。
讲座伊始,胡律师从新就业形态的含义与法律模式分类切入,深入解析了当前新就业形态中广泛存在的“劳动关系—不完全劳动关系—民事关系”三类模式。胡律师指出,伴随平台经济快速发展,越来越多劳动者由“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呈现出就业灵活、人员构成年轻、流动性强等新特征。他以网约配送员、货车司机、自媒体创作者等为例,阐释了不同模式下劳动管理程度的差异及其对社保参保、争议处理等方面的实质影响,帮助在场企业与劳动者准确识别自身法律定位。 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职业伤害保障问题,胡律师重点解读了已于2025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试行)》。他从保障范围、缴费主体、伤害认定、待遇构成与支付等方面展开说明,并为劳动者详细讲解了具体的报案与申请流程。此外,胡律师还针对“合理路线中非本人主责事故”“多平台接单责任认定”等常见争议情形进行了细化分析,为企业与劳动者厘清权利义务边界。 在典型案例解析部分,胡律师选取了网约货车司机劳动关系确认案、外卖骑手返程候单工伤认定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案例,生动阐释了司法实践中如何依据“用工事实”与“支配性管理”标准认定劳动关系,以及如何结合新就业形态涉及的行业特点对“三工要素”进行突破传统模式的解释。这些案例不仅体现了司法对新型劳动关系的积极回应,也为企业和劳动者防范风险、维护权益提供了重要参考。 本次讲座是甘泉路街道总工会持续深化职工权益服务、助力区域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之一,精准对接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维权需求与平台企业的合规诉求。上海浦茂律师事务所也将持续与甘泉路街道总工会等单位联动,围绕新就业形态劳动保障领域的新问题、新趋势,开展更多针对性普法活动,共同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撑起权益保护伞,助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